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0日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我校非实名制编制人员招聘根据灵活办学情况和特殊岗位的需要,以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桂编发〔2009〕3号)、《关于印发<广西第一工业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11〕9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通过公开面试,择优聘用相关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改善我校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年龄、技能水平和学历结构。
二、组织领导与实施
招聘工作在党政办监督下,由我校用人科室及人力资源科负责具体实施。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
5、年龄条件,根据相关专业及岗位需要决定。
6、学历条件,根据相关专业及岗位需要决定。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从网站下载《广西第一工业学校招聘非实名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广西第一工业学校招聘非实名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证后返还)。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17日
报名地点:南宁市长堽路三里一巷43号广西第一工业学校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771-2513014
(2)资格审查
学校人力资源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人力资源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广西第一工业学校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党政办的监督。
(3)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专业面试(或专业能力实际操作)和考官提问的形式结合进行。由学校组织用人科室负责人和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考官。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
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3、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5、体检
由学校组织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能聘用:
(1)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没有体检结论者。
(2)因个人原因,从学校规定开始体检之日算起,30(含30)天内不能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者。
6、公示
体检合格,在广西第一工业学校信息公示栏和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及聘后待遇
(1)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填写《广西第一工业学校非实名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3)存档。
(2)待遇:受聘人员为非实名制聘用,按《劳动合同法》、《广西第一工业学校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当年编委批复的非实名制编制数量和财厅拨付的非实名制人员经费情况,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公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西第一工业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计划表.doc
广西第一工业学校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