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根据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阶段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非编制内司机1名,公告如下。
一、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1、驾驶证C1及以上;
2、驾龄必须满三年(以驾照为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能熟练驾驶车辆,熟悉南宁市区道路,整个城市大方向的道路明确。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中等、高等院校学生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5月24日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9:00—11:40, 下午14:40—17:00。
报名地点:广西第一工业学校人力资源科(南宁市长堽路三里一巷43号 办公楼501室)
联系电话:0771—2513014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是否开考;报考人员按其报考岗位抽签确定的考场顺序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和指导。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专业面试(实操)结合提问的形式进行。由学院组织具有中高级职称以上的相关专业人员和用人部门负责人担任考官。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核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党政办、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不少于3人组成考核组。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
(五)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核组成员签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核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我院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我院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一)根据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1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我院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本《公告》由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17日